當夫妻一方對外舉債時,可能需要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舉證,來證明該筆債務究竟是屬于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這關系到最后怎么承擔債務的問題。那么夫妻個人債務如何舉證呢?夫妻個人債務有哪些類型?下面北京討債公司小編來為您說明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為維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為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有兩個判斷的標準,即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與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對于夫妻共同債務,不論雙方是否已經(jīng)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chǎn)、自己所有的財產(chǎn)清償。
二、夫妻個人債務的類型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chǎn)生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chǎn)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chǎn)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后追認該約定。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為一方個人財產(chǎn),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yǎng)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chǎn)或者經(jīng)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2017年2月20日審議通過,2017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guī)定》中,增加了關于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兩項條款。
8、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意味著,如果夫妻一方借錢從事賭博等非法活動,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不用參與還債。
注意:除了這兩條外,也有一些其他情況,一方所負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其他的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等,都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9、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種事情很多,如,夫妻一方拿出借條,稱是夫妻共同債務,要求一起還債。如果是惡意串通第三人,虛構債務,轉移財產(chǎn)的,法院不會支持。
法律提醒大家,在法律實務中,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與這筆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有很大的關系,當然,這需要夫妻一方的舉證證實。
